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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願是指欲成就心中所期待目的之決意,特指內心之願望,如心願、志願、
意願、念願等。佛菩薩皆於發菩提心之初,悉志求無上菩提,以堅毅之誓願救
渡眾生,斷除煩惱,累積德行,期於成就佛果,此類誓願稱為弘誓,又稱"總
願",乃諸佛、菩薩共通之誓願,如四弘誓等。發願是發起誓願之意,又作發
大願、發願心、發志願、發無上願。

  佛菩薩分別在淨佛國土發大願,各於十方淨其國土,成就諸眾生,或願於
穢土成佛,救渡難化之眾生。此類誓願雖共通於一切佛菩薩,然依眾生之意樂
而有所不同,佛菩薩亦由各自之意樂而立之誓願,故稱為"別願",如阿彌陀佛
有異於他佛之四十八願、藥師如來有異於他佛而特別為滅除眾生諸病或拔盡一
切苦惱、恐怖之十二願等。蓋菩薩所發之願,有總願、別願、淨土成佛願、穢
土成佛願等,種類甚多。
 
  佛及菩薩於過去世未成佛果以前,為救渡眾生發起誓願,欲達成佛之最高
目的,稱為"本願",是「因位」之誓願,全稱本弘誓願,又作本誓、宿願。「
本」又作根本解,雖言菩薩之心廣大,誓願亦無量,惟以此願為根本,故稱本
願。於因位發願至今日得其果,故對「果位」而稱本願。其本願之力或作用,
稱為願力。故知凡佛菩薩修佛道,一心誓願成佛者,則不可缺「願作佛心」;
若誓願教化末代濁世之眾生,則須俱有「度眾生心」。佛菩薩之本願既深且
廣,猶如大海之浩瀚無際,故用願海來譬喻。

  又願心大體可分為二:
(一)發求菩提之願,
(二)發渡化有情之願。
修善作福等皆須先發願,而記其趣旨之文稱為發願文,又作願文、誓願文。現
在初發之願稱為「惟發願」,以別於因位發起之宿願。

  願力又作"本願力",又作宿願力、大願業力。即諸佛菩薩於過去世未成佛
以前之「因位」所起誓願之力,於果位而得發願成就。依天親菩薩之《往生
論》所說,佛之本願力,能速疾成滿如大寶海之無量而殊勝之功德。可再將
"本願" 與"力"分開為二,謂"本願"指因位之誓願,"力"指果上之神力。大悲
願指諸佛菩薩為濟度眾生因悲心而發之種種別願皆是。又阿彌陀佛所發之四十
八願,乃於「因位」時所發之誓願,願願皆以悲心導引諸有情,故有「無上大
悲願」之稱。

  願與行之並稱,叫作行願。願乃志願,行乃行業、修行、實踐。依《仁王
護國般若波羅蜜多經疏》卷下二及《釋禪波羅蜜次第法門》卷一上等之解說:
「志願所向,須有修行方得滿足,修行須有志願方得結果;故願與行常不相
離,相輔相成而成其果。即言修行與誓願猶如鳥之二翼,若不能兼備,即不能
到達所期之境;如一切菩薩雖發四弘誓願,若不修六波羅蜜,亦復如是。」
又如法藏菩薩於五劫發四十八願,經兆載永劫,修無量之行業,而成阿彌陀
佛。另據《大智度論》卷七之說:「佛國事大,獨行功德難以成就,須藉願力
方能達成;如牛力雖能挽車,亦須御者,方有所至。」 又
若有願而無行,則
猶如一人要渡到彼岸,而不肯預備船筏一般,當知此人必常在此岸,而終不得
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