供養與施食(出生食)基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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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師在1989123日開示
20141222日(約二十五年後)上載網頁

引言
供養
1.
基督教徒於臨食前會祈禱,唸感謝詞:「感謝耶和華賜我飲食。」
但佛教徒所唸之供養文意義深廣,與眾不同;小乘、大乘及金剛乘
的唸誦各異,是上供諸佛的同時亦願眾生得度。
明朝末年的紫柏大師每於吃飯前必先禮佛供養,然後才進食。一
日,有知友來訪,相談甚歡,大師用膳時竟忘記先供佛,吃了數口
之後才憶起尚未供佛,當下即停箸,傳令集眾,說有人犯戒要重重
處罰,若處罰輕則須加倍。大眾驚恐不已,不知是誰犯戒,而使大
師發怒。正在懷疑時,見紫柏大師自跪佛前伏地,叫知事僧弟子在
佛前痛打其臀部三十棒,大眾見其如此,益加欽仰、自勉。可見大
師持戒之精嚴,這不是傻氣舉動,尤是令人肅然起敬。大師受罰後
對大家說:「眾生無始習氣,如油入麵,牢不可破,苟折情不痛,
未易調伏也。」 古德寬人而嚴己,今人寬己而嚴人。如果此事發
生在我們身上,決不肯承認己過! 又或今天雖錯,尚有明天可補
過,於是原諒自己,馬虎過去;這樣的念頭,會令行者進步緩慢。
2.
在家佛弟子也一樣,在進食前應先供佛。若佛弟子食前不先供佛,
是目無佛法,忘失三寶,不明三皈依處,有違律儀。
【佛說梵網經】《菩薩戒》四十八輕戒中「不供養三寶戒」第
一。
《優婆塞戒經》二十八輕戒中「不供養父母師長戒」第一、
「得新食不先供三寶戒」第二十三載:『若優婆塞受持戒已,
若得新穀、果、瓜、菜、茹,不先供養三寶,先自受者,是優
婆塞得失意罪。』

菩薩戒是通戒,通於七眾,因為菩薩戒本彼此互通,所以在家
菩薩並非祇是作受持六重二十八輕戒就已算足夠了。但凡在家
眾做得到的其他菩薩戒條,都要受持、學習,這才是學佛根
3.
  供佛須如此,供僧亦要禮請納供。據聞有位法師某次在泰國受一位
在家人禮請供養,那位居士跪在地上,雙手奉供。法師受了這次供
養後,覺得不做個清淨僧,實在是大罪過。其實惟有如此供養方
法,功德才最大,因供養者之虔誠心能激發受供者之慚愧心,故互
有功德。
因此,密宗上師、出家人要自我尊重,如果世人不重僧寶,僧亦有
過。

正言
施食
普遍來說,顯教寺院佛殿前門外,或在齋堂門外均設有孤魂臺,午供施
食,晚課蒙山施食亦在此。(有些寺院建築結構未必合乎此要求)
施食之緣起典故:
大鵬金翅鳥專食龍類,牠們身軀龐大,食量亦大,啖食龍子龍孫。
龍王求釋迦牟尼佛庇祐,佛陀用自己的袈裟一片纏各龍角,往後金
翅鳥便再也不敢捕食龍族。由於牠們無法覓食而來求佛陀,今後究
竟要食甚麼呢?
在曠野有惡鬼,四處害人,專食人之靈魂,受佛陀點化後,便不敢
再吃了,但他也來求佛陀,以後究竟要食甚麼呢?
有位婦人,因事生怨恨,發惡願要吃盡王舍城中之孩子。她死後,
果然轉生在夜叉羣中,並生了五百個兒子,每餐以王舍城之男女小
孩為食。王舍城人民求助於佛陀,佛陀把食人母夜叉最小、最愛之
子收藏起來;她便來求佛尋子,佛陀點化她,並說:「妳有五百個
兒子,尚且憐惜一個,何況人家祇有一兩個呢?」 她說:「但是
我和我的五百個兒子,今後要吃甚麼呢?」

佛陀宣佈:「今後凡我弟子,食時皆當出食施捨,否則便不是我弟子。」
佛弟子皆應施食,出食時要唸:「大鵬金翅鳥,曠野鬼神眾,羅剎鬼
子母,甘露悉充滿」,普施以上三類眾生。
供食,先供佛,次供僧,後布施異類眾生

結語
佛陀成道後,最初受供,食畢便誦:「所謂布施者,必獲其利益,若為
樂故施,後必得安樂。」 這便是為施主祝願密乘上師、出家眾均如
是作,佛弟子亦應如此作

   
參考資料:
本網頁
> 智慧寶庫
>> 佛學淺談
>>> 要勇於承認錯誤和改正錯誤

佛教金剛乘中心(法國)
http://www.vajrayana.asso.fr
> 智慧廣場
>> 學做人與學佛