阿 羅 漢
 
     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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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據《大智度論》卷三、《大乘義章》卷十七本、《翻譯名義集》卷一、卷二等舉出殺賊、不生、應供三義,稱為阿羅漢三義,為自古以來最常見之說。阿羅漢是指證得阿羅漢果的聖者,以證果而得名。阿羅漢是梵語Arhat的音譯,意譯有三義:
 
 
1. 殺賊,殺是指斷除,賊是指見、思之惑,意思是斷除(殺盡)三界見、思之惑;
2. 不生,即無生。阿羅漢證入涅槃,而不復受生於三界中,故稱不生;意思即是證入涅槃,不再受六道輪迴流轉之苦。
3. 應供,意思是應接受人天之供養。
 
     
  一個凡夫要修成阿羅漢,須要經過四個不同的果位:
1. 預流果(即須陀洹果)。
2. 一來果(即斯陀含果)。
3. 不還果(即阿那含果)。
4. 阿羅漢果,意為斷盡三界(欲界、色界,無色界)一切見惑和思惑,諸漏已盡 ,功行圓滿,所作已作,應辦已辦,永遠不會再投胎轉世而遭受「生死輪迴 」之苦。得此果位的人,就稱為阿羅漢,簡稱羅漢。
 
     
  在早期佛教,阿羅漢是究竟的解脫境界,與佛果無別;大乘佛教興起後,阿羅漢被視為小乘佛教的最高果位,祇是「自了漢」而已,仍未到達佛教的終極。 在大乘的修道位次上,最高果位是佛,其次是菩薩,然後才是阿羅漢。從斷除 "煩惱障"的修證上,阿羅漢同於七地或八地菩薩;從斷除"所知障"的修證上, 阿羅漢僅相當於菩薩的第七信位。在成佛的道路上,阿羅漢雖有八地的解脫基礎,但是尚缺乏大乘入世度脫眾生的慈悲精神。因此,大乘佛法鼓勵阿羅漢向往大乘,從第七信位慢慢修起來,要求阿羅漢「住世不涅槃」,護持佛法,普度眾生  
     
  十六阿羅漢與十八阿羅漢之分別
十六阿羅漢是指承佛敕命,永住世間守護正法之十六尊阿羅漢。一般是十六尊同受人天供養。即:
(1) 賓度羅跋羅多闍,住於西牛貨洲。
(2) 迦諾迦伐蹉,住於北方迦濕彌羅國。
(3) 迦諾迦跋釐多闍,住於東勝身洲。
(4) 蘇頻陀,住於北俱盧洲。
(5) 諾矩羅,住於南瞻部洲。
(6) 跋陀羅,住於耽沒羅洲。
(7) 迦理迦,住於僧伽茶洲。
(8) 伐斯羅弗多羅,住於況刺拏洲。
(9) 戍博迦,住於香醉山中。
(10) 半託迦,住於三十三天。
(11) 羅睺羅,住於畢利颺瞿洲。
(12) 那伽犀那,住於半度波山。
(13) 因揭陀,住於廣脅山中。
(14) 伐那婆斯,住於七葉窟中。
(15) 阿氏多,住於鷲峯山中。
(16) 注茶半託迦,住於持軸山中。
 
     
  註:以上是根據《法住記》所載而列出十六阿羅漢。  
     
  自此經典漢譯以來,十六阿羅漢為禪宗寺院主要之造像,呈神仙姿態。  
     
  至於十八阿羅漢,經典中祇有十六阿羅漢之記載,而無十八阿羅漢之說。最早畫十八阿羅漢者,有西元十世紀時之張玄及貫休,其後沙門覺範與文學家蘇東坡皆曾對此頌讚,且蘇東坡所題之十八首讚文,每首皆標出阿羅漢之名,於十 六阿羅漢之外,以慶友尊者為第十七阿羅漢,以賓頭盧尊者為第十八阿羅漢。 實際上慶友即難提密多羅,為著《法住記》之人;賓頭盧即賓度羅跋羅多闍,原已列為十六阿羅漢之首,此乃因不熟經典、不解梵語所致之誤,因此而使十六阿羅漢逐漸發展為十八阿羅漢。自元代以來,多數寺院的大殿中皆供有十八阿羅漢,且阿羅漢像之繪畫及雕塑一般亦多以十八阿羅漢為主,自此,十八阿羅漢在中國遠較十六阿羅漢普遍。此外,另有加上迦葉尊者、軍徒鉢歎尊者為十八者;西藏地區或加達摩多羅、布袋和尚,或加降龍、伏虎二尊者,湊足十八之數。